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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资助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来源:动物医学院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近三年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重复申报。

    2.具体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标准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院的优秀本科生名额为1名,学院将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在学院内推荐1名,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工作安排

    1.9月17日前,各申请人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两张,背后注明学校和学生姓名)和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老兽医楼31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022082@cau.edu.cn。

    《评审表》用A4纸打印,《评审表》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2.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宝钢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推荐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和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学院要严把质量关。《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要按照要求认真准确规范填写,否则将影响该候选人的评选资格。

    2.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互不兼得,获得宝钢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继续参评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62733704

   

 

附件: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xlsx

       动物医学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