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233号)和《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为做好2017你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奖设定与涵义:“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组成部分。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奖项设置: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设项总数为600项左右,其中特等奖10项左右,一等奖240项左右,二等奖350项左右,特等奖和一等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申请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二)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四、推荐范围:推荐市级奖必须从本校教学成果中择优推荐,一般情况下应为近五年内获得的教学成果,并经过两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16年12月31日。 五、获奖标准: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 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尤其是在符合国家战略定位、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在全国高等教育教学领域起到引领作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可获得市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在教育教学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尤其是在适应北京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趋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达到全市领先、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可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较大成就,尤其是在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优势,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教学,调整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的成果,可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近年来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果,获国家级或者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优先获奖。 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北京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成果申报与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可申报北京市一等奖,学校择优遴选1-2项申报北京市特等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可申报北京市二等奖。为做好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校内评议与整合、修改完善、正式申报等环节。为提高推荐质量,各学院和学校可对校级教学成果奖进行必要的整合,尽量避免自相竞争。 1、请各学院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各项成果的《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成果总结电子稿提交教务处。 填写推荐书要按照《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各项要求填写。 2、教务处于2017年7月30日前组织专家评议,提出修改与整合意见,反馈各学院及各成果完成人进行修改与调整。 3、各学院可在2017年7月初至9月初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成果进行论证、评议。各成果完成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推荐书等申报材料。 4、各学院于2017年9月20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可将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在网络平台提交),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教务处联系人:刘为民 62736953 lwm@cau.edu.cn 附件1: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附件3: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 附件4: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名单(含研究生教育) 教 务 处 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