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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申报2017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动物医学院字号:[ ]


校属有关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7年增加了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和《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我校《中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申报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教师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一、选派办法: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二、参考专栏: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三、受理时间:为确保各位教师顺利申报以及后续工作安排,请于2017年9月1日-5日期间,尽早在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提交。

四、申请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五、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选派工作,统筹学科发展需要、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任务等,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选派计划,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须提供外语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外方正式邀请函、依托项目在研证明及科研成果清单。详见:申报材料说明

除上述“说明”中列举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国外研修计划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表格电子版于9月7日前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邮件标题格式:“2017年第二批青骨项目+单位+姓名”);纸质版经本单位及相应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单位。

96-7日,各单位收取申请者材料并汇总,同时组建评审组,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与评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填写《中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成长工程”报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师资科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申请人所有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本次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五年内将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此外,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人:付国强  崔晓晨

 话:62736304

Emailrscszk@cau.edu.cn

办公地址:东区主楼230房间

                                                   人事处

                                             20177月20日

附件:

中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国外研修计划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中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成长工程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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