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
动物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中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依据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和社会活动等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计分(百分制)。课程成绩、科研成绩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下表所示:
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 项目 | 硕士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博士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博士第三、四学年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1 | 课程成绩 | 50% | 40% | |
2 | 学术表现 | 35% | 45% | 80% |
3 | 社会活动 | 15% | 15% | 20%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
说明: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上一学年的课程成绩、科研成绩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其第二和第三学年均按照博士第二年奖学金评定权重计算。其课程成绩以成绩单上的GPA为准。 |
一、 课程成绩考核计分方式
课程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成绩单上记录的GPA(学分绩点)×25。
二、 学术表现考核计分方式
学术表现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著作、参与学术活动等情况,得分为百分制,分值不设上限,具体核算方式详见下表。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刊物级别 | 第一作者 |
一般刊物或 中文学术会议论文 | 5 | |
中文核心刊物或 国际学术会议摘要 | 10 | |
SCI,IF<1.0 | 15 | |
SCI,3.0>IF≥1.0 | 30 | |
SCI,5.0>IF≥3.0 | 45 | |
SCI,IF≥5.0 | IF*12 | |
第一完成人 | 45 | |
第二完成人 | 20 | |
博士生学术论坛(报告与墙报 不累加) | 报告一等奖 | 80 |
报告二等奖 | 40 | |
报告三等奖 | 20 | |
参加大会报告 | 15 | |
优秀墙报奖 | 10 |
1.学术论文需正式出版或者虽未正式出刊但是已经有正式的用稿通知;用稿通知须由导师签字确认。
2.标准中的一般刊物为有正式刊号、国家承认的、正规出版的刊物(含专业类内部认定的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依据期刊出版年度的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认定;SCI期刊即《科学引文索引》,按照美国科技信息协会出版的书目信息认定。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由两名及以上共同第一作者的,按第一作者计分,但计分按除以共同作者人数计算;作者署名第二及以后者不计分。
4.获授权发明专利者,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专利证书复印件。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计分;第三及以后完成人不计分。
5.考核的各项内容均以著作、刊物、证书等原件为准,并交复印件一份。对于虚报、谎报材料者,学院将取消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并做出相关处罚计入档案。
三、 社会活动考核计分方式
社会活动情况指研究生期间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或参加各类评优取得荣誉获奖项加分以及担任学生干部加分。社会活动得分=活动获奖得分+研究生干部得分。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加分方式,总分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1.研究生获得荣誉加分项
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每项加20分,省部级荣誉每项加15分,校级荣誉每项加10分,院级荣誉每项加5分,以上均需出具获奖证明。
2.研究生参加文体学比赛加分项(须出具获奖证书)
(1) 参加国家级有关文体学方面比赛,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3分、三等奖加20分;
(2) 参加省部级有关文体学方面比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5分;
(3) 参加校级有关文体学方面比赛,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3分、三等奖加10分;
(4) 参加院级有关文体学方面比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5) 在全国、省、校级获得“优秀奖”、“最佳奖”等奖项的,按照下一级别的三等奖加分。如全国某比赛优秀奖,按照省部级三等奖分数计算。
注:以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比赛中均获奖的,按照最高奖项统计加分,不累加。
3.研究生参加活动加分项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课外活动或晚会及志愿活动,每项活动加2分(加分活动由学院分团委负责认定)。
4.研究生担任学生干部加分标准
担任研究生会干部、党支部书记的研究生,经学院考核合格,按下表标准加分。研究生干部身兼数职的,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研究生担任学生干部加分标准
研究生干部类别 | 加分标准 |
校研究生会主席 | 25 |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校研究生会副主席 | 20 |
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校研究生会部长、 各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助管 | 15 |
学院研究生会部长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