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手续注意事项
一、不同就业选择的手续办理
(一)升学:
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博士后提交进站证明),并在上面注明所在学院、学号、档案邮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及本人联系方式。
保研的需要学院在确定保研名单后及时提交给就业中心,升学无报到证。
(二)出国:
2015年起,留服不再接收留学人员的户口档案,档案、户口全部申请二分回省:需提交《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就业中心、学院及本人各一份)、《二分回省申请表》及境外录取院校的offer。
(三)签约:
定向委培生不用提交材料,无需录入(未经就业中心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其毕业去向)。
非定向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协议第一联(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接收户口的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的接收函,没有接收函的无法派遣)。
如果单位要求报到证派遣到人才的需要在三方协议上加盖单位的公章或是由单位提供委托人才存档的证明,否则不能派遣到人才。
(四)灵活就业:
要先核对其就业库中的生源与申请的二分回省地址是否一致。需提交《二分回省申请表》。
签劳动合同的要附劳动合同首页和最后一页的复印件两份。
用人单位证明的要附三方协议或单位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自主创业的要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二、领取统招统分证明:
毕业生持学生证到就业中心领取(如果就业中心的毕业生库中没有的需要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开证明);
三、领取推荐表及三方协议:
仅限非定向生领取,并且每人只能领取一份,并由学院登记领取情况。保研学生在学院同意其放弃保研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并且学院要及时通知就业中心该生已放弃保研。
往届生领取三方协议:使用往届生当年的三方协议,如果学院里没有,看其是否领取过,如果未领取,学院开证明后到就业中心领取。
四、推荐表、三方协议丢失:
学院在网上公示一周后补发其新表。
五、违约手续:
原则上学校不赞成违约,如有特殊情况违约的,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
违约改派申请表(原单位、新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与原单位签署的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均要退回),材料不齐不予下发新三方。
违约领取新三方需在学院网上公示一周后补发其新表。
六、退学:
本科生:退学直接到教务处办理;
研究生:肄业或退学的持研究生院出具的肄业或退学证明及之前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复印件交至就业中心,办理二分回省手续;
七、报到证丢失:无法补原件,但可申请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效力同原件)。
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三个证件的复印件;
2.如果原报到证去向为二分回省的需本人提供一份《报道证丢失补办申请》,写清丢失的原因及时间;如果原报到证去向为派遣到单位的,需由原单位或原存档机构提供证明。
八、报到证、户口卡过期:
报到证不能修改日期;
户口迁移卡过期可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延期手续。
东区保卫处电话:62736014 西区保卫处电话:62732927
九、借用户口:
托管期间不得借用户口。如“村官”借用户口则由村委会或村官办开证明,并写清用途交至就业中心。
十、档案邮寄问题:
如果学生已经领取过报到证,档案是否寄出及查询机要号等问题可以咨询档案馆。
电话627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