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文件
中农大国资字〔2015〕16号
关于实施货物类批量集中采购和计划采购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09号)、《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3]334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12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及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34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自11月20日开始,对于《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六大类货物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对货物采购实施预算与计划管理。
一、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货物范围
实施批量采购的六大类货物主要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纸、复印机和空调机。除这六类货物外,目录内的其他货物按照现有方式采购(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进行协议供货或竞价采购)。
用于科研、测绘等工作的专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也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但台式机中,不包括低泄射计算机(涉及保密)、无盘工作站、图形工作站、工控机;便携式计算机中,不包括移动图形工作站、加固型笔记本等特殊用途设备;空调机中不包括用于机房、基站等特殊场所的空调机;打印机中不包括便携式打印机等。
二、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编报
(一)编报范围:
预算:所有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内的产品、目录外50万元以上的项目。
采购5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前应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属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履行报批手续。属于进口目录内备案,进口目录外,须进入采购计划系统报批。
各单位需要办理变更采购方式审核事项的,采购前应当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时一并提出申请,报财政部审批。
(二)编报时间
1.预算编报:对于货物类采购,于每年的10月31前编报下一年度的采购预算报国资处。按规定,无预算、超预算的不能进行采购;预算可适当调整,但需上报审批(财政部、教育部要求)。
2.采购计划编报: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按月(每月3日前)报送下月采购计划;复印纸、复印机、空调机按季度(每季度最后1个月3日前)报送下季度采购计划。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月或按季度汇总,由采购单位、科研院、财务处、国资处、主管校领导审核后上报财政部。
三、批量集中采购的流程及采购项目填报
(一)采购流程
采购人上报采购计划--国资处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上报—财政部审批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品目每月或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标—中央政府采购网公示招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供应商联系采购人供货—采购人打印合同、收获并验收结算—采购人填写采购结果(包含合同名称、签约日期、合同总金额、采购执行情况信息)--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扫描上传)。
(二)采购项目填报
通过国资处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国资处网页)填报批量集中采购申请项目,要求品目名称、配置标准、采购数量、配送地点和最终用户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填写要准确完整。只能填写配置及规格,不能指定品牌及型号(配置标准可在国资处网页查询)。
四、货物类协议供货和竞价采购
(一)协议供货
除批量采购外,对于采购目录内的其他货物类采购,在获得采购计划系统审批通过后,必须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可按照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电子货物验收单》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是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原始凭证。
(二)网上竞价
网上竞价实质是询价采购,适用于50万元以下,规格、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项目。除批量采购外,对于采购目录内的其他货物类采购,在获得采购计划系统审批通过后,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按照网上竞价的采购方式。网上竞价实际上是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组织发起,依据规则,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关于采购进口产品及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一)进口产品采购审批
采购≥50万元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先查询进口产品目录(在国资处网页)。若目录中有,只需要到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备案即可;若目录中没有,则需向财政部提出申请并获得审批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
(二)节能产品采购规定
节能产品第18期(见国资处网页)强制执行范围共计11大类项、19个品目,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必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节能清单中有、采购目录中也有的产品,可按照批量集中或协议供货方式采购;节能清单中有、但采购目录中没有的产品,可按照网上竞价方式采购。
六、关于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人在签订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后,需到学校国资处加盖“中国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合同专用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采购完成后,采购人需在采购系统中登记采购申请执行情况、上传采购合同扫描件。对未进行登记、未上传合同扫描件、未盖“中国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合同专用章”的采购项目,财务处不予报账。
附件: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货物类)
中国农业大学
2015年11月10日
联 系 人: 侯秀兰 果雅静
联系电话:62736653 62732886
附件:
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货物类)
目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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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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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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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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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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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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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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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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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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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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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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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单项或批量金额1000元以下的除外)、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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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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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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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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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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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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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外交专用的外交文书打印设备、贴纸(签证、认证)打印机、护照打印机、护照加注及旅行证打印机除外,公安出入境制证设备及制证用打印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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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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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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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除外,外交专用的护照照片扫描仪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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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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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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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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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用通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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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非原厂生产的兼容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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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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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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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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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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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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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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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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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除中央空调(中央空调指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以外的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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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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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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