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申报求职补贴的通知
关于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申报求职补贴的通知
从2013年起,北京市人社局对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北京市人社局将于2014年1-3月接受2014届毕业生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下同)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详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1.《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在申请表中注明)开立的账户(卡号);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务必写明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享受低保人员和毕业生的关系证明一份(关系不明时需提供)。
(二)初审
各学院要对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填写《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经审核、公示,填写意见报北京市人社局。
四、时间要求
从2014年开始,原则上各高校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公示和报批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组织完成申请工作,并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完成,交就业指导中心。
五、学院具体安排
各申报毕业生于1月17日14:00前,发送短信至动医就业办:15201591521,注明:姓名、学号、手机号。并将附件1、附件2填好后,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wang_dy@qq.com。(表内如有信息不明确,可暂时空着)。
各申请毕业生,在完成报名后,利用寒假期间,回家办理相关证明(例如,如果家中父母低保证上没有学生本人姓名,或表达不明确,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出具父子(女)、母子(女)关系证明)。
待开学后,于2月27日17:00前,将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两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如需要),一同交至新动医动科大楼101办公室张老师处。
注:低保证必须携带原件,待统一审核后,会归还给大家,如家里需要,可再邮寄给自己家里。银行卡是否必须是工行还不确定,大家可以先填写建行信息。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010-62733704。
动物医学院就业办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