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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综测】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动物医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6 来源:动物医学院 浏览次数:

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请各团支部、班级严格按照《动物医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法及附加分评定细则(2024年修订)》(附件1)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班级要组成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班主任、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班级学生代表(1人/宿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测评,并及时将测评结果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评优资格。

二、工作安排

每位同学均需填写《综测加分统计表-个人》(附件2),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将所有测评表整理,填写《班级综测加分汇总表》(附件3),并由全体成员签署意见。《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学生思想行为测评表》(附件4)由本人、班级测评小组、班主任填写。


9月10日前提交班级测评小组名单至ln@cau.edu.cn。

9月12日下午17:00前,请各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将填写好并核对无误的电子版《班级综测加分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2023305030311@cau.edu.cn,并同时发送所有支部成员综合测评电子版材料(每名成员单独文件夹,各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邮件主题标明“班级+综测汇总表”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后果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课外活动表现分附加分的加减分必须填写在《综测加分统计表-个人》(附件2),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活动事项命名),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到相关单位开具,学校内各学生团体成员到第一负责人处开具,所有证明材料均盖章有效

2、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有权对与本细则不符的评定结果进行更正、调整。

如有疑问,请联系62733704。


   附件1:动物医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法及附加分评定细则(2024年修订).pdf

   附件2:综测加分统计表-个人.xlsx

   附件3:班级综测加分汇总表.xls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学生思想行为测评表.doc



动物医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