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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本科生奖学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动物医学院 浏览次数:

各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分配名额详见《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其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由烟台研究院负责评选。

二、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7.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含),且评选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如有此类学生请提前联系年级辅导员。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0%,或者学习成绩排名前50%且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60%,没有不及格科目

6.2023-2024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五、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于9月30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或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政府拨款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奖学金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并在学院公示3日后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将推荐学生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和规范性核查,并提交学校审核,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通过后在校内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单位审批(备案),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注意事项

1.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线上评审;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审核严格,请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工作要求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学生、学院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学生在系统使用时如遇相关问题,需向辅导员进行反馈,由辅导员统一上报问题。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3704


    附件: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pdf



动物医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