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20-2021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标准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优秀学生奖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的优秀本科生名额为3名。各学院初评推荐1名,经学校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评选安排 1.9月22日前,有意向学生请填写《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和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两张,背后注明学校和学生姓名),电子版发送至lly@cau.edu.cn,纸质版交至老兽医楼315。 《评审表》用A4纸打印,打印时将页面上下左右间距都设为0,页眉页脚都为空。《评审表》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议,推荐1名上报学校。
3.学校对各院推荐学生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宝钢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遴选,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2.宝钢奖学金与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不兼得,如未获得宝钢奖学金的学生可继续参评其他奖学金。 联系人:刘烙阳 联系电话:62733704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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