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办法
动物医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建带团建”的指导思想,促进大学生成才,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我院“推优入党”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为党组织输送优秀的团员,特发此通知,以指导各支部认真、细致地开展2014年第一次推优入党工作:
一、团支部推选阶段
1、各团支部筹备召开支部推优会,并将推优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于--月---中午12:00前及时上报到分团委组织部“推优”工作组(联系人--- 电话:---)
2、分团委根据团支部实际情况,联系相关党支部委派2名党支部成员或分团委委员参加各支部推优会,其具体任务为:
1)解答同学对“推优入党”程序的疑问;
2)监督推优会会议过程;
3)协助团支书填写《支部推优记录表》,上报分团委组织部。
3、由团支书负责主持推优会,推优开始前由团支书清点本支部到会成员,要求现场参加会议的支部成员应不低于本支部人数的2/3,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4、由团支书向支部成员介绍推优程序:
1)宣读推优要求
候选人须满足以下条件方有资格参选: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往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的目的明确、动机端正,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课结业满一年以上者(2009级适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以上者(2010、2011、2012、2013级适用);
B,学习态度认真、刻苦,上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C,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的各类活动,曾担任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班及社团)或曾获校级社会活动优秀奖以上奖励者应优先考虑;
D,群众基础好,在团支部民主投票中得票须获参会人数半数以上;
E,讲究卫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F,全面发展,考试无违纪行为,平时无违纪现象。
符合上述标准的共青团员具有推优入党资格。大学期间曾经已被推优的同学不再参与本次推优,直接拥有推优入党资格。已在高中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同学也可不必参加此次推优,但要求有《入党积极分子调查表》。
2)符合以上要求的团员依次做个人陈述,明确表明入党意愿和动机,客观地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团支部成员根据积极要求入党同学的个人陈述及其日常表现,谨慎考虑后每团支部确定人选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4)统计每位参加推优同学的得票数,得票不低于到会成员1/2的前3名(09级每支部2名)同学为本支部此次推荐的推优人选;
5)支部团员对符合推优资格的同学只进行一轮投票,若票数超过半数者多于规定名额,则按照得票数高低排序取舍;若少于规定名额,则剩余名额作废,不允许再次推选。
6)会议结束后,团支书及时填写《支部推优记录表》,上报分团委。
二、分团委评议公示阶段
1、综合评议
在各支部材料上报后,分团委召开评议会议,参加支部推优会的总支委员首先汇报所参加支部的推优情况,然后全体委员对各支部推优工作进行评议。
2、人选公示
学院分团委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者,应及时向学院分团委反映。分团委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则该支部须重新推优或者取消该支部的推优资格。
3、上报名单
分团委将《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和《支部推优记录表》转交各学生党支部,作为本学期向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
三、日程安排
1、 各团支部筹备并召开推优会,确定本支部“推优”人员,团支书于--月--日--前将《支部推优记录表》上交动物医学院分团委办公室。
2、分团委对各位通过审核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被推荐人进行公示。
公示后分团委将本学期正式“推优”名单报送校团委并转交各学生党支部。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发展大会,经正式党员投票决议,最终确定各党支部本学期党员发展计划并上报学院分党委。
动物医学院分团委
动物医学院团支部推优记录表
团支部名称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
签到表
会议情况记录
该会议符合规定程序(是/否),投票公平、公正、公开(是/否)。 出现的问题:
附:本支部近年来已被推优但未入党的团员如下
共计 人。 团支书签名:
党支部代表/分团委委员签名:
日 期: |
动物医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1.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 学生入党申请人须经基层团组织推优入党
3. 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指定1-2名联系人
5. 党支部、联系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年)
6.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培训合格,发证书
7. 党支部每学期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并上报学院分党委。
8. 分党委对重点发展对象通过函调等形式进行政治审查。
9.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0. 党支部根据函调及民主评议意见,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的发展时间,并列入发展计划
11. 分党委委派分党委委员与学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进一步考察。
12. 分党委审查发展材料
发展副高以上职称教职工党员要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其余人员材料由分党委秘书进行初审,并提交分党委委员复审。
13. 分党委审查后,通知发展对象填写正式《入党志愿书》
14. 党支部召开党员发展大会,到会人数应达到或超过本支部人数的2/3。
15. 党支部根据发展大会党员表决意见(超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16. 分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召开党委会审批
17. 分党委填写党员情况统计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18. 分党委给新批准的预备党员发放《入党通知书》
19. 预备期满(正常为一年),预备党员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属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
20.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可否转正意见,填写《入党志愿书》
21.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根据党员表决意见,填写支部决议。
22. 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意见
23. 党支部负责通知预备党员转正,并告其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24. 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