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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南航空继续推出“情暖和谐校园 关爱困难学生”服务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9 浏览次数:

  海南航空公司为支持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对学生的关爱,继上半年为我校学子推出“情暖和谐校园 关爱困难学生”服务计划以来,得到了众多同学的关注和体验。经协调,海航继续为同学们提供相关服务。请有意的同学仔细阅读:

  一、 计划定义

  “情暖校园”是指针对具有特定出行目的的高等院校特定学生群体,凡购买海航各航空企业机票,可享受的较高购票优惠政策。

  二、 适用条件

  1、适用旅客:具有特定出行目的(如在校学生参加实习、因故需急回家探亲/寒暑假返乡、自发组织的旅游活动、应届毕业生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支教/到岗报到)的我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毕业班学生。

  2、适用航班: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HU/CN/GS/8L/PN)国内自营航班(包机、代码共享航班除外)。

  3、适用旅客类型:散客。

  4、适用旅行类型:单程(OW),往返程(RT)。

  5、适用航班日期:海航受理报名学生信息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6、适用舱位:Z舱。

  7、适用票证:880/895/826/859/847纸质客票和终端电子客票。

  8、适用票价:以航班票价表为准,以下参考优惠价格不含机建、燃油费。

类别

经济舱全票价区间

学生机票价格(单位:元)

0-800元(含)

150

800元-1600元(含)

200

1600元-2500元(含)

250

2500元以上

300

  9、出票地点:海航/天航/祥鹏/西部航直属售票处(附件1)。

  10、PNR备注:SSR CKIN HU GJQN HK1/PN。

  三、出票凭证

  旅客须凭本人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学生证需及时注册)到各就近售票处购买本计划的机票,售票处按旅客提供证件核对名单后给予办理。证件不符合规定的或者不在合作学校所提供名单范围内的旅客,一律不得享受此优惠政策。

四、客票填开

  1、票价栏:票面按照实付价填开。

  2、“签注”栏打印“不得自愿签转变更退票 GJQN”。

  3、“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按对应的舱位打印客票运价基础,打印“Y+折扣+S+ GJQN”。

  4、其它各项的打印规定同普通客票。

五、签转、变更、退票

  1、不得自愿签转、变更、退票。

  2、非自愿签转、变更、退票

  发生不正常航班时,按照各航空企业公司国内不正常航班票务处理规定执行。

六、销售规定

  1、本计划当前仅适用于第二条第1款所述的“适用旅客”、“出行目的”范围内。

  2、学校会将学生自愿申报的名单信息提供给海南航空备案,只有在学校推荐名单范围内的人员才可享受该服务。

  3、售票处每日制作销售日报表提供给相关单位备案。

  4、本计划不得与其他海航计划组合使用,不得享受双重优惠政策。

  5、机建、燃油需出票时另行支付。

  6、本计划不享受金鹏常旅客积分。

  7、本计划不适用于担架旅客。

  8、本计划服务电话:950712-9。

  9、本计划在法律允许范围下解释权属海航销售公司。

七、报名方式

  1、学院不接受学生直接报名,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按要求申请的信息将不予受理。

  请有意向的学生自愿报名,报名学生须按《海南航空“情暖和谐校园 关爱困难学生”服务计划申请信息表》(附件1)要求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认真核实后,报名至本班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表格发送至邮箱gongyy1989@foxmail.com,纸质版交至学院分团委办公室龚雅云。特别提示:班级上报信息至学院的截止日期11月14日中午11:00前。

  2、学校汇总审核后,统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信息提供给海航,待海航审批后录入服务计划数据库,相关学生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学生需自行与海航售票网点联系预订购买机票、确认搭乘航班信息,且需至少提前15天.

 

 

    附件2:海南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直属售票处联系方式

 

    附件1:海南航空“情暖和谐校园+关爱困难学生”服务计划申请信息表